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322执1970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博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3日依法立案受理。执行依据:穗南劳人仲案[2023]285号仲裁裁决书。本案执行标的为:121800元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执行至今已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2180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四查。
被执行人江苏博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缴纳合计123527元,扣缴执行费1727元后余121800元已发还申请执行人***。其余执行请求,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和解并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