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江某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8601执122号
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于2017年3月2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向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分期履行工程款597658元,本院终结执行。
2021年8月17日,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全部义务,再次向本院提起执行申请,要求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向其履行工程余款289500元。2021年9月15日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向本院汇入工程余款280000元,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部分工程余款9500元及其他事项,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现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