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真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徐州真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苏0324执保66号
申请人:***,男,1974年5月30日生,汉族,住睢宁县。
被申请人:徐州真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二环西路48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被申请人:***,女,1982年2月9日生,汉族,住徐州市鼓楼区。
***与徐州真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挂靠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徐州真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20万元,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已提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真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20万元,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刘玉平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宋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