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新昌县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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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624执56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24民初29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4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新昌县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强制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卡内存款人民币96727.57+1116.7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81113.2元,利息15614.37元,执行费1116.7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