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新昌县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新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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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624执56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24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4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新昌县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新银行存款人民币107333.3+142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01333.3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000元,执行费142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