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

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与淮南力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皖0403民初3939号
原告: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33758046L。
法定代表人:钱雅珂,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国芳,江苏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雷,江苏鼎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淮南力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北侧建设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150229580W。
法定代表人:李玉平,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南力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原告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江苏长远电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钱家勇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  张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