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寨里建安有限公司

济南贝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116执保436号
申请人:济南贝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莱芜寨里建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涝坡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济南贝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莱芜寨里建安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涝坡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济南贝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涝坡村村民委员会在寨里镇经管站代管资金35万元。
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查封期间禁止办理款项过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景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