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1022执65号
**实、广西东德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实与被执行人广西东德建设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文书:(2021)桂1022民初2336号民事调解书﹞,现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了197905元,其中工程款192178元、案件受理费2901元,案件申请执行费用2826元,申请执行人亦放弃其他执行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的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