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0)辽1221执694号之四
徐江:
申请执行人辽宁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江追缴违法所得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辽1221刑初107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辽宁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二O二O年八月七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八月七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履行义务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效伟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 沈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