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福森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

淅川县福森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季某某、某某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26执382号
申请执行人:淅川县福森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季某某,男,汉族。
被执行人:***,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淅川县福森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季某某、***种植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淅川县福森中药材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季某某、***种植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