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13执保610号
申请保全人:河北强通通风除尘设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彭振清。
被保全人:山东环冠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振旺。
申请保全人河北强通通风除尘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环冠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1)鲁0113执860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环冠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2848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侯金朋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刘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