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欧柏科思生物医药研究所(常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4执110号
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欧柏科思生物医药研究所(常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常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月5日作出的2018常仲裁字第0637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于2020年6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 现欧柏科思生物医药研究所(常州)有限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将165万元执行款汇入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账户,至此,2018常仲裁字第0637号仲裁裁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