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天心区路红立机械设备经营部、浙江宏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81执351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2年2月12日出生,住诸暨市。

被执行人:长沙市天心区路红立机械设备经营部,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青园****101。

法定代表人:路红立。

被执行人:浙江宏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住诸暨市店口镇铭仕路**/div>

法定代表人:蒋迪。

被执行人:路红立,男,1977年1月7日出生,住,住杭州市余杭区/div>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长沙市天心区路红立机械设备经营部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长沙市天心区路红立机械设备经营部等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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