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舜昇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苏0891执899号
南京舜昇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在本院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南京舜昇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2021)苏0891民初1894号民事判决书,支付租金678869.03元、案件受理费5256元、保全费3520元,合计687645.03元。本院已依法予以立案受理,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经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9276.45元,已由被执行人负担。现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