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18547号
广东帝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市英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帝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市英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18547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2021)粤2071民初15947号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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