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203执269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6年9月20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包头市昆都仑区慧谷桃园居南苑。
被执行人:内***力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李泽新,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内***力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3426元、执行费25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现该案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包昆劳人仲案325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桂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郑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