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惠州市水东街改造项目(A6、A7地块及合江楼广场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彭雷、郑上满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通过广州分公司与刘志佳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的形式,变相将承包全部工程转给刘志佳个人施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20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4-27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