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万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瑞德生态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791财保161号
申请人:万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鲍庄社区健康东街9266号山东呼叫中心(潍坊)基地综合商务楼01第一层南区。
被申请人:山东嘉瑞德生态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太保庄街道甘丈路北侧。
申请人万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54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嘉瑞德生态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54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万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