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云0103民初10060号
原告云南路通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1日立案,现原告云南路通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云南路通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云南路通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314元,减半收取3157元,由云南路通安防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徐莎莎
法官助理解冬梅
书记员孙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