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21执保1951号
申请人湖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1#栋A212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4L45FF78。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担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41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楼、8-16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91047037U。
负责人王彬泓,总经理。
被申请人长***会展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光达社区国展路101号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MA4Q5CHT39。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湖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会展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2)湘0121民初12426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长***会展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25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毛 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