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欧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河北欧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105民初1826号

原告***,男,1984年9月1日生,汉族,住石家庄市高新区。

被告河北欧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新华区北新街60号鹏远公寓商业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572840099G。

被告**,男,1970年9月23日生,汉族,住石家庄市裕华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河北欧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杨庆和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许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