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南(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十条第一项被建议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泰兴......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9-09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四川创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2月诚信信息
四川创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众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7月诚信信息
陕西众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联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3月诚信信息
河北联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