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启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某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创汇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6民初18282号 原告:北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山镇陇驾**3号2幢。 法定代表人:马利广,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和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创汇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71号立业大厦202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北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创汇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9日立案。原告北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起诉后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撤回起诉的权利。现原告北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潘 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