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科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宁0106民初6757号
原告:***,女,1975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
被告:***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法定代表人:孙成杰,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男,1980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2年5月5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周宁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