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爱美泰电器有限公司

**与贵州热立方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爱美泰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黔0102民初6363号
原告:**,女,1973年5月3日生,住贵阳市云岩区.
被告:贵州热立方暖通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在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方源广场********。
法定代表人:杨平喜。
被告:中山市爱美泰电器有限公司,地址在,地址在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东五路iv>
法定代表人:童风喜。
本院受理原告**诉被告贵州热立方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爱美泰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于2020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
审判员 仝 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杨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