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隆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923执前调1101号

申请执行人:***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734708358N,住所地:东平县东平街道四海城转盘50米北侧。

法定代表人:常庆学,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MA3CHCUU51,住所登记地:东平县州城街道小东门街331省道路北,现住所地:东平县城佛山街西首佛山盛景东顺街楼**。

法定代表人:苏广民,总经理。

被执行人:东平吉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082979637K,住所登记地:东平县东平街道卜楼小区北区拐角楼,现住所地:东平县城佛山街西首佛山盛景东顺街楼

法定代表人:肖培进,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东平吉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923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东平吉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马忠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李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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