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美家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延吉市北方广告社与延边美家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2401执3774号
申请执行人:延吉市北方广告社,住所地吉林省延吉市。
经营者:**,经理。
被执行人:延边美家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延吉市。
法定代表人:万**,经理。
申请执行人延吉市北方广告社与被执行人延边美家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延吉市北方广告社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延吉市人民法院(2018)吉2401民初759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425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延边美家帮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主动给付执行款4300元,申请执行人延吉市北方广告社申请的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执行员管清泉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