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视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民辖终69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视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法定代表人:章寒。
委托诉讼代理人:平先进,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女,1959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址河北省黄骅市。
上诉人广州视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2463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广州视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称,本案在网上约定有管辖:如发生争议,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被上诉人所称的(2018)冀09民终5395号案件已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有,本案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更适合解决本案的争议焦点。故请求撤销原审裁定,裁定由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关于上诉人称本案应当属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原审法院已对此充分论述,所作裁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上诉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龚连娣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东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