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宏昌瑞建设有限公司

徐州煌腾建材经销处与北京宏昌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苏0303民初5993号******
原告:徐州煌腾建材经销处,住所地徐州东兴物资市场北8号楼区**号。******
经营者:谢思佳,男,1970年12月8日生,汉族,住徐州市鼓楼区,该经销处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65年2月15日生,汉族,住徐州市泉山区,该经销处员工。******
被告:北京宏昌瑞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圣和巷8号院5号楼507室。******
法定代表人:应爱萍,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80年9月16日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该公司员工。******
原告徐州煌腾建材经销处与被告北京宏昌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原告徐州煌腾建材经销处于2019年6月28日以庭外达成还款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徐州煌腾建材经销处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州煌腾建材经销处撤诉。******
案件受理费3686元,减半收取为1843元,由原告徐州煌腾建材经销处负担。******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群******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