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与北京华夏纪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1民初11549号 原告:***,女,1962年6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华夏纪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501-17。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男,1964年6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河源市。 第三人:***,男,1987年8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河源市。 第三人:河源市源城区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长安东路59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第三人:广东鑫磊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长安东路61号三楼301房。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以上第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南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第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南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院1幢A210。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坤,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北京***拓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501-17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院D座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炯辉,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臻谛,女,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北京华夏纪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河源市源城区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鑫磊投资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拓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8日立案。2022年10月25日,原告***以无法提供笔迹鉴定样本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35元,由***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