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油泰克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大庆中油泰克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通化市兴盛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523执恢311号
申请执行人:大庆中油泰克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铁人生态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邹积鹏,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通化市兴盛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住吉林省通化市佐安路**。
法定代表人:李胜辉,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大庆中油泰克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通化市兴盛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8)吉05民终13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于2020年11月5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