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2462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上海磐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0509民初12462号-2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磐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诉讼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20元、保全费1455元,合计3475元,由原告苏州工业园区隆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陈 烨
法官助理  李睿莹 书 记 员  庾杲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