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八达防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宏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内0626执369号
八达防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宏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八达防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工程款253615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2015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宏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八达防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253615元及利息5169元,案件受理费22015元,共计280799元。被执行人宏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了本案执行费3704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内0626民初181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吉仁巴雅尔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