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11执恢182号
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4)甬镇商初字第00816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5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11执恢18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