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决定书
(2017)浙0211执2056号
本院在执行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公司与张志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志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张志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