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2018)浙1021执268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小区(巾山中路1号10楼)。
法定代表人:周先友,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林媚娜,浙江时空(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邱镇才,男,1968年5月5日出生,住玉环市玉城街道县西巷**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71968********。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邱镇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8年5月22日向被执行人邱镇才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支付执行款1408334元及利息、申请执行费16483.34元、案件受理费1743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浙江尚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占比10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台州远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40.2万人民币占比2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 行 员 池钟筱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代书记员 李 虹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浙1021执268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海市古城街道巾山小区(巾山中路1号10楼)。
法定代表人:周先友,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林媚娜,浙江时空(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邱镇才,男,1968年5月5日出生,住玉环市玉城街道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邱镇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8年5月22日向被执行人邱镇才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支付执行款1408334元及利息、申请执行费16483.34元、案件受理费1743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浙江尚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占比10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台州远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40.2万人民币占比2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池钟筱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代书记员李虹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8)浙1021执2684号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执行人浙江大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邱镇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浙1021民初108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一、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浙江尚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占比10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台州远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40.2万人民币占比2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2018)浙1021执2684号执行裁定书
联系人:俞忠联系电话:8725****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协助公示通知书
(2018)浙1021执2684号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本院(2018)浙1021执2684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请协助公示下列事项:
一、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浙江尚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占比10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邱镇才在台州远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40.2万人民币占比2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8725****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协助公示执行信息需求书
(2018)浙1021执2684号
执行法院: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执行文书文号:(2018)浙1021执2684号执行裁定书
(2018)浙1021执26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事项:公示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
被执行人:邱镇才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身份证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332627196805050012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数额:
一、在浙江尚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占比100%的股权;
二、在台州远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享有的出资额40.2万人民币占比20%的股权。
冻结期限:3年(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止)
公示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协助公示通知书
(回执)
玉环市人民法院:
你院(2018)浙1021执2684号执行裁定书、(2018)浙1021执2684号协助公示通知书收悉,我局处理结果如下:
已于年月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年月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