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凯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君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凯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605民初21858号
原告:佛山市君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捷贝路**之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14903333D。
法定代表人:林若沙,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键强,湖南华湘(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黎伟健,湖南华湘(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凯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长坦路七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5952025L。
法定代表人:吴立勇。
原告佛山市君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凯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佛山市君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刘 哲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 黄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