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新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1执保14510号
关于申请人广东新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依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请,现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说明。
审判员 :陈勇军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叶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