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诚志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房信数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0107民初24586号 原告:成都房信数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16号2栋9层50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86号1幢1**18层1818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成都房信数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公司)与被告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原告房信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成都房信数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李 欢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