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22执1757号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消除危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拆除其建设在申请执行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农安县伏龙泉镇***鸡舍附近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同意自行拆除本案中所涉建筑物及构筑物,并已进行拆除完毕。至此,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122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