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122执2361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徐希菊,女。
被执行人:日照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与***、徐希菊、日照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2000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2月27日扣划被执行人徐希菊存款14450元,于2020年2月10日扣划被执行人日照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款74650元,因申请执行人在外地,暂时无法支取,申请人请求本院结束此案。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
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与***、徐希菊、日照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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