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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81执950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高州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06494655H。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山东海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4年9月1日生,住胶州市。 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81民初13343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2)鲁0281执950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传票及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划拨其银行存款254900元(内含执行费3668元),已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全部案款,其同意本案执行完毕。因被执行人全部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281执950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