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千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宏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千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川1024民初768号
原告:成都宏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3栋1308号。
法定代表人:宏宇,执行董事。
被告:四川千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外北路东段148号建业欧景城7幢17层6号。
法定代表人:黄湘,执行董事。
本院在审理原告成都宏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千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3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成都宏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用788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陈吉云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曾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