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裁定书
(2020)苏0581破申73号
本院在审查常熟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常熟市佳诚涂层钢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申请人常熟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申请人常熟市佳诚涂层钢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常熟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常熟市佳诚涂层钢板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审判长 浦小宝
审判员 蒋先锋
审判员 王 芳
书记员 张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