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783执2265号

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补缴诉讼费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用于支出本案案款16606.92元(含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16460.92元及本案申请执行费146元)。现被执行人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2020)粤0783民初5798号民事判决应补缴的案件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属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