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26执1186号
申请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嘉园****,组织机构代码094857370。
法定代表人:陈必。
被执行人:江苏凯越体育场地设施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江苏省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路织机构代码689648084。
法定代表人:殷万存。
申请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凯越体育场地设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江苏凯越体育场地设施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