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嬴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嬴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劝礼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16民初4437号
申请人:山东嬴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莱芜区口镇澳门南路中段嬴城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2077986584K。
被申请人: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劝礼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劝礼村。
上列申请人、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山东嬴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山东嬴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山东宏吉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山东嬴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付裴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