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嬴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莱芜市嬴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市嬴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盈辉煤电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1202执73号
申请执行人:莱芜市嬴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市嬴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盈辉煤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莱芜市嬴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盈辉煤电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鲁1202执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