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黑0622执1601号
高强、肇源县古恰镇太平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张庆雨与高强、肇源县古恰镇太平油田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76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37628元,其中执行费4964元。本院于2018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庆雨。至此,张庆雨申请执行的(2018)黑0622民初189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照强制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