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某某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6执保581号
申请人长**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人于2023年4月11日向本院申请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执行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本院将不予续封。
本院(2023)吉0106执保581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